記者吳瀛洲∕新北報導
早期乳癌患者62歲王姓婦人,在板橋亞東醫院接受手術切除乳房腫瘤後,轉介至放射腫瘤科進行後續放射治療,以減少局部復發,乳房放射療程為1週5天,每天約10至15分鐘,總療程約需3至4週;但王婦聽聞其他病友稱進行放射治療可能會有曬傷甚至燒焦狀況,讓她對於放射性皮膚炎相當擔心。放射腫瘤科醫師侯沛羽表示,在放射療程開始時,可立即預防性使用皮膚保護敷料,減少放射治療所引起的反應。
侯沛羽指出,放射性皮膚炎通常在開始放射療程後,隨著治療次數、劑量的累積,約在療程後的第3週皮膚可能開始會有發紅、癢、色素沉澱、刺痛感等,嚴重的甚至會局部破皮或起水泡。
她表示,傳統的治療方法,通常是在有症狀後才開始使用包含類固醇藥膏、燒燙傷藥膏或抗生素藥膏等;但放射性皮膚炎是許多乳癌患者常見的副作用,會疼痛不舒服,讓患者擔心皮膚因治療變紅或變黑後的修復時間及後續恢復程度而療程中斷;這些急性的皮膚炎反應,在療程結束後約1至2週症狀會最為明顯。
她建議王姓婦人在放射療程開始立即預防性的使用皮膚保護敷料,王婦在完成整個治療過程中,在療程結束前的後兩週出現輕微的皮膚發紅、色素沉澱,經醫師開立藥膏使用後,不僅順利完成治療,後續皮膚也復原良好。
侯沛羽呼籲,可積極預防或減輕放療引起的皮膚反應,也可避免因副作用影響治療,千萬不要因擔心放射治療引發皮膚燒燙傷疼痛與後續美觀問題而猶豫。建議和主治醫師討論,適當的使用有臨床實證、經衛福部許可的皮膚凝膠、保護敷料等照顧放療部位的皮膚,讓皮膚能更快修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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